更多服务
首批“鹤壁工匠”申报工作方案
日期:2019-02-07 浏览
首批“鹤壁工匠”申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019-01-22     职业能力建设科


根据《关于实施“兴鹤聚才”千人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和《关于开展首批“兴鹤聚才”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鹤人才办〔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遴选范围和名额
    我市辖区内各行各业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职工均可申报,本次共遴选表彰“鹤壁工匠”20名。
    二、 申报条件
    爱国爱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能精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在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河南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二)在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本职业(工种)具有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市内产生重要影响。
    (六)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七)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或相当于市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八)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倾斜。
    三、申报评审程序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并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实施“鹤壁工匠”的遴选推荐工作,设立“鹤壁工匠” 遴选工作办公室作为“遴选平台”,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推荐报名阶段(2019年1月21日-2月28日)。
“鹤壁工匠”原则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组织推荐”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报,并填报《鹤壁工匠申报表》(见附件2)。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向“鹤壁工匠”遴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各申报单位对推荐人选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评审研究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5日)。“鹤壁工匠”遴选平台抽调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和部分专家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鹤壁工匠”遴选平台提出的建议人选。
    (三)公示公布阶段。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确定“鹤壁工匠”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鹤壁工匠”遴选平台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鹤壁工匠申报表(一式3份),打印电子照片;
    2.候选人事迹材料(2份);
    3.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技术贡献,主要成果等证明材料(1份);
    4.推荐汇总表(1份)。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国内和省市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市县区、市、省、国家)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①候选人事迹材料同时以两种格式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2000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200字以内;
    ②统一用A4纸打印。
    2.证明材料要求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2)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3.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整理和初审(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工委对各自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整理和初审),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候选人不得多头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如果符合条件人员较多,也可按分配名额的1.5至2倍进行推荐,并排出顺序填写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至“鹤壁工匠”遴选工作办公室,逾期申报无效。(已在“兴鹤聚才”其他平台申报的,本平台不再受理)。
    4.(1)各单位人才申报书及相关表格请自行于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账号:hrsrcggyx@163.com  密码:hrsrc123
    (2)各单位上报的申报表、汇总表等表格及事迹、证明材料,请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 Word格式发到zyjnkf@126.com 邮箱。
    五、表彰奖励政策
    (一)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为“鹤壁工匠”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鹤壁工匠”入选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政策倾斜。对于特别优秀的“鹤壁工匠”入选者,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供资助,支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创新工作室”;优先推荐赴省内外技师学院参加“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
    (四)优先参评。“鹤壁工匠”入选者优先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对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在推荐“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河南省技术能手”等候选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鹤壁工匠”入选者加入党组织;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六)联系服务。将“鹤壁工匠”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鹤壁工匠”遴选活动,成立相应的遴选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全员参与、综合评审、严格条件、择优推荐,把本地、行业、企业、单位有代表性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受到表彰。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各县区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围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次推荐活动,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市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三)各县区、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遴选相关工作。在组织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鹤壁工匠”遴选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段延岭  联系电话:3328409
    李  兵  联系电话:3321713
    王  林  联系电话:3328409
    邮    箱:zyjnkf@126.com

附件:1、“鹤壁工匠”推荐名额分配表
          2、“鹤壁工匠”申报表
          3、“鹤壁工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

“鹤壁工匠”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浚县

3

淇县

3

淇滨区

2

山城区

2

鹤山区

2

开发区

4

示范区

1

产业工会

3

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3

市直工会工委

2

 

 

“鹤壁工匠”遴选工作办公室

    主  任:张国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局长
        副主任:王宁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永生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段延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李  兵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王  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
                谢广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办公室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淇滨区黎阳路中段229号,北楼1309房间,电话:3328409